玉環有對夫妻鬧離婚,媳婦開口要分400萬元“身家”,那麼問題來了——
  公公中的千萬彩票大獎該分嗎?
  法院調解下,丈夫同意支付125萬,並留出150萬作為兒子“成長基金”
  □通訊員 應雨軒 本報記者 李攀
  早報訊 台州玉環有對夫妻,結婚不到4年,就因感情不和鬧離婚,妻子聲稱要分400萬元“身家”。
  她之所以敢“獅子大開口”,是因為知道公公曾中過一筆近千萬元的彩票大獎。
  不過,因公公不識字,這筆錢被丈夫代領。
  那麼問題來了:公公中的大獎能作為夫妻共有財產被分割嗎?
  2010年1月,25歲的周琴(化名)和29歲的丈夫王鵬(化名)經人介紹,在玉環登記結婚。
  夫妻倆的家庭條件都挺一般,所以連婚禮也辦得相當“低調”。
  起初,小兩口婚姻生活過得還算幸福。婚後第二年,還有了兒子。
  但這樣的日子沒能維持多久,兩人的關係就漸漸“冷卻”下來。
  妻子周琴覺得,自己嫁過來後,婆家人對她並不好,雙方常因一點小事而爭吵。
  今年9月,周琴覺得自己“忍無可忍”,她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,向玉環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離婚。同時提出,分割夫妻雙方財產,丈夫王鵬要分給她400萬元。
  一個普通農村家庭,怎會有這麼一大筆錢?
  原來,2011年,周琴的公公買了一張雙色球彩票,中了大獎,獎金近一千萬元,稅後750多萬元。
  這張彩票是周琴的婆婆讓丈夫到一個彩票投註點購買的,結果中了大獎。
  不過,由於老人不識字,兒子王鵬就代父親前往領獎,這筆巨款也順理成章地劃入了他的銀行賬戶。
  “不管彩票是誰中的,從中獎到領獎,這筆錢都在王鵬名下,理所當然應該是夫妻共有財產,如今夫妻感情破裂,妻子當然有權獲得一半的獎金。”周琴的代理律師說。
  對王鵬一家來說,這樣的結果,不能接受。雙方圍繞著400萬,打了兩個多月官司。
  最終,在法院主持調解下,王鵬同意支付妻子周琴共同財產125萬元,兒子由其撫養,並留出150萬作為兒子的“成長基金”,夫妻雙方簽字後,和平分手。
  (原標題:公公中的千萬彩票大獎該分嗎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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